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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政策
发布时间:2020-11-13
浏览数:
0
2020年度医保政策宣传
1、职工医保
起付线标准:
三级医院550元
、二级及以下400元
、乡镇卫生院200元
。退休人员及精神病、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患者,住院起付线按上述标准降低50元。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,从第二次住院起每次按医院等级逐次降低50元,但 起付线标准在职人员不得低于200元,退休人员不得低于100元。
报销比例:在职人员三级医院 84%,二级及以下医院88%
,退休人员及精神病、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在当前医院级别支付比例上提高3%
,使用中药饮片、中医诊疗项目提高5个百分点。
2、城乡居民
起付线标准
:三级医院500元
、二级及以下350元
、乡镇卫生院11个深度贫困县为80元,其余县市为100元 。因住院分娩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费用,州域内免收住院起付线。
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和精神病的患者住院治疗该病种时,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一次起付线。
报销比例:
三级医院 70%,二级及以下医院80%,社区卫生院为90%。
使用中药饮片、中医诊疗项目提高5个百分点。
连续参保3年及以上且没有享受过医疗待遇的 ,当年第一次住院治疗支付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,结算后年限重新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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